平面广告视觉设计平面广告设计作品需要一定的表现方法进行最终的效果展示

文/孙煜洲视觉冲击力”不是简洁意义上的视觉印象和视觉效果,它所阐述的是对平面广告设计作品的审美过程、设计目的、设计信息等进行切实思考、判断和接收的动力。

平面广告设计作品必须一定的体现方式进行最后的效果展现,只有借助必要的展现才能将所要表达的信息进行有效的传播。视觉冲击力是推动平面广告设计作品最佳展现效果的基本方法之一,通常有下列几种体现方式:

是指将体现视觉形象的方式发挥到细腻,以超过强烈的视觉效果,具体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①极度夸张。夸张是设计中常见的体现手法,就是刻意言过似乎,以突显事物的某一特点,在平面广告设计中就是将所要体现的事物进行超常规的表达。夸张本身就可以对正常的视觉造成一定的刺激,而非常夸张则是对夸张进行最大限度地体现。

②极度对比。在平面广告设计中,极度对比是指将此物与彼物的共性或变化进行强烈的非常平面广告视觉设计,通过相当所造成的视觉效果,达到对心理感知的震撼,从而导致他们的关注,进而造成兴趣。这种对比包括:色相对比、明度对比、面积对比、材质对比、形状对比、属性对比、情景对比等。

③极度具象。具象则是指将所要表达的对象进行超细节化的处理,是对他们司空见惯的和以前忽视观察的事物或现象进行非常严谨化的和过于详细的勾勒,是通过他们视觉的极力反差和观察视角的差异,引起他们对所表达对象的关注,吸引他们对设计目的的理解。

④极度写实。抽象是和意象相对立的概念,是指从特定的视角出发,从即将存在的一些事物中抽取我们所关注的特点,形成一个新的事物的认知过程。抽象思维在戏剧和科学领域都受到了广泛的利用。极度抽象则是指对所要表达的对象的主要特点进行最大限度地概括和提炼,是用最简单、最纯粹的元素来体现对象的复杂信息。

另类一词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另类是年轻人的事,是率意而为,是现代的潮流和荒诞平面广告视觉设计,是传统的否定和欺骗。在平面广告设计中,“另类”作为一种体现的技巧具有更深切的涵义和认真的含义,主要是指成就与众不同的形象、打破传统束缚的约束、突破常规印象的桎梏、改变方式化的印象,以更为独特的、符合时代时尚的、显著个性化的并且是叛逆的视觉形象和观念内涵,标新立异,突出效果。

虚拟法是体现非现实物象的方式,主要是指对现实世界中不存在的或仅仅人们想象中的事物进行详细的视觉表现,是满足他们的猎奇心里和展示他们心灵深处不可能推动的夙愿,以及心目中的梦想世界来激发他们对平面广告设计作品的积极探讨,通过对虚拟形象的映像留存和视觉联想,在他们赢得心里满足的同时超过信息传播的目的。

艺术法是指对平面广告设计作品的执行所采用的体现方式。平面广告设计作品的信息内容总要借助一定的方式体现出来,艺术法就是为信息内容服务的,只有把内容和技巧统一起来,才能确保作品的信息价值和诉求目的。

在此处艺术法包括有两重意义:

①以反向思维、发散思维等认知模式来体现平面广告设计佳作,如绘画采用白描的体现方式、平面采取立体的体现方式等,让他们能对这种体现手法在长时间的习惯认识中似乎到眼前一亮,达到最快的视觉吸引。

②对艺术体现手法的综合使用。艺术的门类较多,表现方式也有举不胜举,每种体现方式就会对平面广告设计佳作产生特殊的美术特色或样式,特色或简约是吸引他们对平面广告设计作品关注的重要视觉要素。

呈现法是指在平面广告设计中,对主体对象或对象的明显特点、局部细节、优势形象等视觉元素或信息元素进行提升视觉表现,忽略影响主体的其它视觉元素或信息元素,形成主体对象的占领和排他地位,是以主体对象最明显的、最引人注目的、最具备差异化的、最与众不同的另类信息内容,经过突出显示的体现手法来引发受众的兴趣,以强烈的视觉效果造成关注,并借助主体形象的突显地位来贯彻相应的设计信息。

“视觉冲击力”的体现方式有众多,这里介绍的也是冰山一角,但不论是哪一种方式都不能摆脱对“视觉冲击力”的恰当理解,都需要制定在原则、内容、效果、价值、目的等统一的基础上,并且在原则的使用过程中,彼此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

“视觉冲击力”不只是是考量一件平面广告设计作品的重要尺度,同时也有推动平面广告设计作品的审美效果和设计目的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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